貴州皇臺酒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雷喜財,住所:貴州省遵義市仁懷市鹽津街道國酒城一期三樓1-23-5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20382MA7MTWFHXE):
本委受理申請人黃燦成與你公司勞動報酬爭議案件泉勞人仲案字〔2025〕第16號,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證據材料、被申請人參加仲裁通知書、開庭通知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三十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十日內,逾期提供證據、未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證據不足以證明事實主張的,應承擔舉證責任規定的不利后果。答辯期限屆滿次日(遇節假日順延)上午9時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B棟101室,電話:0595-22371421)開庭審理本案,請準時參加庭審,否則本委將依法缺席裁決。
特此公告
泉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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