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社局聯合市財政局印發《泉州市特色勞務品牌培育實施方案(試行)》,明確至2024年年底,全市培育10個以上具有本地特色且在全國有一定影響力的勞務品牌,增強帶動就業創業倍增效應,助推產業發展和實現高質量充分就業。
《方案》明確了建設培育內容,包括多領域培育創建勞務品牌、多層次培養技能型人才、多渠道促進從業人員就業、多角度樹立先進典型。其中,在勞務品牌創建上,充分發揮我市縣域經濟優勢,依托晉江鞋服、石獅服裝、南安水暖、惠安石雕、安溪茶葉、永春制香、德化陶瓷等重點行業和特色產業,建設一批具有泉州特色的勞務品牌。
勞務品牌和培育單位應符合相應條件。其中,勞務品牌名稱應具有鮮明地域特色、產業優勢、技能突出和良好用戶口碑等屬性,原則上采用“地域+產業、行業、產品+工種”;勞務品牌從業人員應達到一定規模,縣級勞務品牌帶動勞動力就業創業超過2000人,市級勞務品牌帶動勞動力就業創業超過5000人;帶動脫貧勞動力就業創業較多的勞務品牌可優先申報、認定。
勞務品牌的培育周期為2年。對獲評泉州市特色勞務品牌的培育單位給予發放第一次培育補助15萬元。認定滿1年后,市人社局可采取實地考察、答辯評估或委托第三方評估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勞務品牌培育單位進行考核評估??己私Y果為優秀的,給予培育單位第二次培育補助15萬元;良好的,補助10萬元;合格的,補助5萬元;不合格的,不予獎補并責令限期整改。
申報主體根據申報條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按屬地原則向所在縣(市、區)人社部門進行申報。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