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5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2019年修訂)(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參照《泉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遵循公正、公開、便民的原則,編制《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及時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眾信息網站上查閱本《指南》。
根據《條例》規定,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向社會主動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機構設置、主要職能、辦事程序和辦事指南;
●政策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制度方法;
●工作動態;
●統計數據、統計報告、普查信息;
●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主動公開的信息。
具體信息目錄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二)公開形式
1. 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開,網站地址為:http://dfjiancai.com/。
2. 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泉州市檔案館、泉州市圖書館(東海)等設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場所,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信息。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閱地址:泉州市政府新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B幢811室
聯系電話:0595-22274685
泉州市檔案館查閱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莊府巷24號政府機關大院10號樓一樓查閱室
聯系電話:0595-22390890
泉州市圖書館查閱地址:泉州市豐澤區府東路中段311號公共文化中心二樓期刊室
聯系電話:0595-22199085
3.通過新聞發布會以及報紙、電視、廣播、雜志等媒體發布部分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4.通過微信掃描下面二維碼,關注“泉州人社”微信公眾號。
“泉州人社”微信二維碼
微信號:qzrswx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獲取信息的方法
以上主動公開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必提出申請,可以直接通過以下途徑獲取:
1. 登入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找。
2. 在泉州市檔案館公共查閱室、泉州市圖書館(東海)二樓期刊室獲得;也可以從統計公報、月報、年鑒,新聞發布會以及報紙、電視、廣播、雜志、“泉州人社”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獲取主動公開信息。
(五)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說明
詳見: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說明
二、依申請公開
根據《條例》規定,除上述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
1、書面申請: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咨詢電話:0595—22274685
傳真電話:0595—22112399
電子郵箱:21751751@163.com(僅供答復使用)
通信地址:泉州市政府新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B幢811室
郵政編碼:362018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當面申請及咨詢:市檔案館
如需向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當面申請公開信息或者咨詢相關申請事項,請向市檔案館遞交書面申請或咨詢。
辦公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莊府巷24號政府機關大院10號樓一樓查閱室
咨詢電話:0595-2239089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申請內容的要求
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含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于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申請人以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形式進行信訪、投訴、舉報等活動的,不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請通過相應渠道提出。
(三)申請的渠道
申請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請,本機關將按照《條例》規定的時限予以處理。
1. 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直接填寫并遞交電子版《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應填寫準確、完整。
2. 書面申請
申請人可從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申請表》或向受理地點領取《申請表》,準確、完整填寫后向受理機構送交。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收件人請填寫“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3.口頭申請
采用書面形式申請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
(四)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在收到申請后,將進行登記。收到申請的時間按照《條例》第三十一條確定。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則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據《條例》相關規定作出答復。
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流程見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
(五)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將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和《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入收繳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閩財非稅函(2021)1號)收取信息處理費。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申請表
申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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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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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居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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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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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件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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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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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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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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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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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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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其他 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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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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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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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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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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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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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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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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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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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情況 |
所需信息 內容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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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選) □ 紙面 □ 電子郵件 □ 光盤 □ 磁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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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信息的方式(可選) □ 郵寄 □ 快遞 □ 電子郵件 □ 傳真 □ 自行領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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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情況 (受理機構填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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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申請時間: 年 月 日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申請表填寫說明
1. 證件指身份證、軍官證、學生證、工作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個人提出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申請時,請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以組織提出的,請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上應有機構法人授權證明。
2. 填寫項目必須完整、詳細、準確、真實。
3.所需信息內容的描述請盡可能包括信息的標題、內容概述、文號、發布日期等。
4. 信息的提供可能需要收取必要的信息復制費用、郵寄費用等。
5. 本申請表復制有效。
(此頁印制在《申請表》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