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0113-4007-2025-00049
- 備注/文號:泉教職〔2025〕3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2
各縣(市、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教育文體旅游局、民生保障局, 各中職學校、技工院校,有關高校:
《2025年泉州市中職學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已經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2025年泉州市中職學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改革的意見》,進一步規范全市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貫通培養試點項目、五年制高職招生學校)招生工作,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中職、技工院校招生入學工作部署,以及泉州市教育局印發的《2025年泉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5〕5號)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類型
(一)中職本科“3+4”貫通培養試點項目(以下簡稱中職本科“3+4”)。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本項目自2024年開始試點。通過中考招生錄取部分優秀應屆初中畢業生(錄取分數不低于當地普高最低控制線),進入試點中職學校相關專業學習3年后,經轉段考核合格(考核形式包括過程性考核和轉段考試),轉入聯辦的試點本科院校對接專業學習4年。前三年由中職學校注冊中職學籍,學生享受中職教育免學費和助學金等資助政策;轉段后四年由本科院校注冊本科學籍,執行本科院校收費標準,學生享受高校本科生同等待遇。學生在學期間不得轉學和轉專業。學生因個人原因提出轉專業、轉學或其他學籍變動,一律視為自動放棄“3+4”試點項目資格,退出試點項目。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轉段考核合格,頒發中職畢業證書;完成本科階段學習,符合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如學生未通過轉段升學,則作為普通中職學生對待,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中職畢業證書,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可參加高職分類考試或普通高考。
(二)五年制高職教育。包括“五年一貫制”和“三二分段制”。
(三)三年制中職、技工教育。招生學校包括中職學校和技工院校(中職學校由教育部門管理,技工院校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
二、招生對象
(一)第一類招生對象:參加2025年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考生。其中,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的招生對象為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第二類招生對象:未參加2025年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具有初中畢業或同等學力的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人員。本類對象只可在網上(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招生結束后,參加部分有剩余招生計劃的中職、技工院校自主補錄(具體辦法和要求見第七部分)。
招收國際學生(指不具有中國國籍且在我市學校接受教育的外國學生),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第42號令),以及福建省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的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三、錄取批次及志愿設置
在普通高中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按照以下批次順序錄取。期間,常規志愿各批次錄取后,通過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公布剩余招生計劃(含因考生申請放棄錄取資格而空出的招生計劃),有需要的考生可參加征求志愿填報。各批次均不限制最少填報志愿數量,考生可根據實際需要填報若干志愿或者選擇不填報。
(一)常規志愿
1.中職本科“3+4”常規志愿批次。設置1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2.五年制高職常規志愿批次。設置15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3.三年制中職、技工常規志愿批次。設置3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二)征求志愿
1.中職本科“3+4”征求志愿批次。設置5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2.五年制高職征求志愿批次。設置1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3.三年制中職、技工征求志愿批次。設置20個平行且有順序排列的專業志愿。
四、志愿填報
(一)填報時間
1.填報常規志愿: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常規志愿與普通高中志愿同時填報,填報時間為6月24日8:00-6月28日18:00。
2.補填或更改常規志愿: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后,有需要的考生于7月22日8:00-7月24日18:00(時間如有變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通知為準),補填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志愿,或對之前填報的志愿進行更改。
3.填報征求志愿: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常規志愿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有需要的考生于7月31日11:00-8月2日18:00(時間如有變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通知為準)填報征求志愿。
(二)填報辦法
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志愿與普通高中志愿統一在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上填報。考生使用電腦登錄該系統填報網址:http://zzxt.qzedu.cn。具體填報辦法見泉州市教育局印發的《2025年泉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5〕5號)。
(三)填報須專業測試(面試)院校專業要求
1.填報須專業測試(面試,下同)專業的考生應及時關注相關學校的專業測試動態,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參加專業測試。
2.填報體育、藝術院校須專業測試并按折算綜合成績錄取的專業(如福建體育職業技術學院、泉州體育運動學校相關專業,具體專業見學校招生通告),須將該院校專業填報在相應批次的“志愿1”,未填報在“志愿1”的該志愿不予投檔錄取。
3.填報須專業測試但不按折算綜合成績錄取(測試結果分合格與不合格)的專業,可以按考生意愿進行志愿排序填報(既可以填報在“志愿1”,也可以填報在其它志愿)。專業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該專業志愿不予投檔錄取。
(四)志愿填報注意事項
1.考生填報志愿前應注意了解擬填報學校情況,填報民辦學校須特別注意了解收費標準。各招生學校的辦學性質、收費標準、學校地址、聯系電話等信息將在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的相關招生計劃文件中公布。考生可登錄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或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閱。
2.考生應按規定時間填報志愿,按要求保存和提交所填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
五、放棄錄取資格
(一)申請放棄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錄取資格,參加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相關批次錄取
1.時間一:7月16日11:00前。申請放棄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常規志愿批次錄取資格的考生,攜帶準考證到中考報名所在縣(市、區)招生考試部門現場確認(須簽訂承諾書)。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形成匯總表于7月16日15:00前將電子版(Excel格式)連同蓋章掃描版(PDF格式)上傳至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
經審核通過后,參加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常規志愿批次錄取(考生可在7月22日—24日規定時間補填或更改該批次志愿),如果未被錄取,還可參加后續批次錄取。
2.時間二:7月28日8:00-7月30日11:00(時間如有變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通知為準)。申請放棄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常規志愿批次、征求志愿批次錄取資格的考生,登錄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申請“放棄錄取”(點擊“放棄錄取”,無須到招生考試部門現場確認)。
經審核通過后,可參加中職、技工院校(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征求志愿批次志愿填報、錄取;如果未被錄取,還可參加有剩余招生計劃的中職、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職)自主補錄。
(二)申請放棄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錄取資格,參加后續批次錄取
1.時間一:7月28日8:00-7月30日11:00(時間如有變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通知為準)。申請放棄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常規志愿批次錄取資格的考生,登錄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申請“放棄錄取”(點擊“放棄錄取”,無須到招生考試部門現場確認)。
經審核通過后,可參加中職、技工院校(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征求志愿批次志愿填報、錄取;如果未被錄取,還可參加有剩余招生計劃的中職、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職)自主補錄。
2.時間二:8月4日11:00-8月10日18:00(時間如有變化,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通知為準)。申請放棄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常規志愿批次、征求志愿批次錄取資格的考生,登錄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申請“放棄錄取”(點擊“放棄錄取”,無須到招生考試部門現場確認)。
經審核通過后,可參加有剩余招生計劃的中職、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職)自主補錄。
(三)逾期未報到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在網上招生階段被中職、技工院校(含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錄取的學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日期到學校報到,因特殊情況不能如期報到者,應事先由學生本人與家長(監護人)共同向學校提出延期報到書面申請。未經批準,逾期兩周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不可參加中職、技工院校(含五年制高職)自主補錄。
六、招生計劃與投檔錄取
(一)招生計劃
1.各招生學校須按照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以及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招生計劃進行招生,未經各級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允許,各校不得更改招生計劃。五年制高職在本市外的招生計劃未完成,申請調回我市征求志愿批次招生的,有關院校應提前與泉州市教育局溝通并提交相關材料,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進行。
2.各縣(市、區)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按照《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5年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資質和擬招生專業的通知》(閩教職成〔2025〕9號)精神,認真核實所屬學校實際辦學條件情況,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合理安排各學校專業招生計劃,對目前辦學條件仍未達標的中職學校應壓減招生計劃數(招生計劃數少于畢業生數)。各中職、技工院校填報《2025年泉州市中職、技工院校(三年制)各專業招生計劃申報表》(附件2),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將電子版(Excel格式)連同蓋章掃描版(PDF格式)按歸口管理報送市教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3.全市中職、技工院校原則上面向全市招生、不設置招收縣域外學生計劃數的比例。個別縣(市、區)中職學校確有特殊情況,該縣(市、區)所屬中職學校安排不少于招生計劃總數的10%(重點安排省“雙高計劃”立項建設專業群、市產教融合特色專業群專業)用于招收縣域外學生,其余招生計劃用于招收本縣域學生。
(二)投檔錄取
1.投檔分。考生參加我市2025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十科考試成績(含因政策照顧加分)合計后的總分,合計分數辦法見《2025年泉州市初中畢業生升學考試和高中招生工作方案》(泉教中〔2025〕5號)。考生綜合素質等級評定須為合格及以上。
2.投檔錄取規則。各批次投檔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采取“專業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即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逐個投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按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投檔(體育、藝術院校須面試并按折算綜合成績錄取的專業除外)。各批次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投檔。
3.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在我市招生的中職本科“3+4”錄取最低控制線,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五年制高職錄取最低控制線,原則上不低于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60 分;五年制高職藝術、體育等特殊專業領域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
4.錄取查詢。考生可登錄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查詢投檔錄取結果。
5.錄取管理。由教育部門負責中職本科“3+4”、五年制高職、三年制中職的錄取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技工院校的錄取管理。
(三)須專業測試(面試)的院校專業招生
1.各院校招生應盡量減少專業測試。確有必要組織專業測試的五年制高職招生院校,應提前與市教育局溝通,并將專業測試及錄取工作方案(蓋章掃描版)報市教育局備案;三年制中職招生學校在報送招生計劃時一并報送專業測試及錄取工作方案。學校應于7月15日前向市教育局報送專業測試合格學生名單或考生專業測試成績、折算分數(電子版和蓋章掃描版)。
2.除確有必要專業測試并按折算綜合成績錄取的體育、藝術院校特殊專業外,專業測試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填報須專業測試的志愿,但專業測試成績不合格的,該專業志愿不予投檔錄取。
3.體育、藝術院校特殊專業確有必要專業測試并按折算綜合成績錄取的,學校應通知考生將該專業填報在相應志愿批次的“志愿1”(如果沒有填報在“志愿1”,該志愿不予投檔錄取)。在投檔錄取本類考生時,先以折算綜合成績進行“志愿1”投檔,如果“志愿1”未被錄取,則以考生的投檔分進行其它志愿投檔。
七、剩余招生計劃院校的自主補錄
網上招生所有批次錄取結束后,仍有剩余五年制高職及三年制中職、技工招生計劃的院校,可以進行自主補錄。
(一)補錄對象
1.網上招生階段未被錄取的考生。參加我市2025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第一類招生對象),至網上招生結束時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包括在規定時間申請放棄錄取資格并經審核通過,未被后續批次錄取的考生)。
2.符合條件的第二類招生對象。在補錄符合條件的第一類招生對象后,仍有剩余三年制中職、技工招生計劃的院校,可進行第二類招生對象招生。五年制高職不補錄本類對象;公辦中職學校原則上不補錄本類對象,特殊專業需補錄的應事先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申請及錄取辦法
1.公開條件、自愿申請。需要自主補錄的學校應制定自主補錄方案,經校務會集體研究通過后,向社會公布報名申請條件、報名申請辦法和錄取規則。五年制高職自主補錄最低分數控制線與網上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一致;三年制中職、技工院校接受報名的最低分數控制線由學校根據實際確定。符合條件的招生對象于8月4日-20日(以各校公布的時間為準)向中職、技工院校報名申請。
2.分數優先、擇優錄取。招收第一類招生對象,采取“分數優先”辦法,按中考投檔分從報名申請考生中擇優提出擬錄取名單。招收第二類招生對象,可通過面試等形式擇優提出擬錄取名單。各校擬錄取名單經校務會集體研究通過,并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于9月2日前將擬錄取學生信息錄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按歸口管理由市教育局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八、特殊教育學校中職班(中職學校特教班)招生
由學校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報名申請條件和辦法。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于8月5日前向招生學校申請,由學校提出擬錄取名單,于9月1日前將擬錄取學生信息錄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需要在就近中職學校隨班就讀的殘疾學生,于8月20日前向學校申請,學校審核研究通過并報經主管部門同意后,書面報送市教育局,并于9月1日前將學生信息錄入泉州市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
九、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傳解讀。各地各學校要加大職業教育宣傳和中職、技工院校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中職、技工院校和相關高校要拓展宣傳渠道,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要合理安排校園開放參觀活動,開通熱線電話,接受考生及家長的現場和電話咨詢。各中學要通過舉辦初中畢業班學生專題培訓會和家長會等方式,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解讀我市中職、技工院校招生政策,指導學生嚴肅審慎、認真負責地填報志愿。
(二)落實信息公開。各縣(市、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中職、技工院校和相關高校要增強依法、規范、陽光招生意識,嚴格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以及新聞媒體,及時公開招生信息。學校不得發布未經主管部門審查備案的招生章程或招生信息;嚴禁虛假不實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要密切關注輿情,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
(三)規范招生行為。各中職、技工院校和相關高校要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招生、收費和學籍管理的文件精神。嚴禁違規爭搶生源、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學校和個人非法獲取考生信息、泄露考生信息,嚴禁學校和教師擅自代替考生填報志愿或更改學生志愿。本市各中職、高職院校未經生源省與招生計劃省主管部門備案,不得跨省招生及聯合招生;未經市教育局及生源地市教育主管部門同意,不得跨地市招生。本市域以外的院校在我市進行五年制高職招生的,須嚴格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進行三年制中職、技工招生的,須分別經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要加強學籍管理,嚴格審核、規范辦理新生學籍。
(四)嚴肅招生紀律。加強招生工作監督,加強招生工作人員的教育。嚴禁將招生與捐資入學掛鉤;嚴禁招生人員徇私舞弊,索取或收受考生及家長的禮品、禮金等;生源校及教職工不得收受招生單位任何名義的財物。對違反招生紀律的人員要根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附件:1.2025年泉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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