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0113-4007-2025-00028
- 備注/文號:泉人社文〔2025〕45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20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泉州臺商投資區黨群工作部,各市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科,各市級繼續教育基地、相關施訓機構:
為貫徹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福建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等文件,規范開展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經審核,同意各相關市直單位、繼續教育基地開展普通培訓班87個、中級研修班25個(詳見附件1、2),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主辦單位要嚴格按照《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規范開展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工作的通知》(泉人社〔2015〕142號)規定,做好辦班、驗證等服務,并及時完成培訓任務。各類班次應登錄“泉州市教育培訓驗證管理系統”(網址:http://222.77.0.195/),做好培訓規范管理。
二、中級研修班舉辦結束后,各主辦單位應及時將辦班的基本情況、主要經驗及取得的成效進行總結,并形成書面材料,于辦班結束后的15天內,連同課程課件、辦班照片等報送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同時提供電子文本。逾期未報者,視為未完成辦班計劃。
三、鼓勵各主辦單位積極開展線上線下相結合的繼續教育模式,線上培訓平臺應填報《泉州市繼續教育線上培訓平臺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3),經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科備案后,方可使用。
四、未經審核登記的培訓班不予認定。經審核登記的培訓班應在辦學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培訓內容、教育培訓內容、收費方式、收費依據、教育培訓時間、退費辦法及價格舉報投訴電話等,接受社會監督。
五、教育、衛生類的繼續教育培訓項目分別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由主管部門聯合人社部門另行發文公布,方可作為繼續教育內容。會計類的繼續教育培訓項目由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人社部門不再發文公布。
本文件及相關附件可從泉州市人社局官網http://dfjiancai.com/zwgk/zfxxgkzl/zfxxgkml/“政務公開”→“法定主動公開內容”瀏覽、下載。
聯 系 人:蔣彩明
聯系電話:0595-22198169
電子郵箱:zjk22198169@163.com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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