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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號:QZ00113-4007-2024-00090
- 備注/文號:泉人社文〔2024〕202號
- 發(fā)布機構: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市財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1-05
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泉州開發(fā)區(qū)社會事業(yè)局、財政局,泉州臺商投資區(qū)民生保障局、財政金融與國資局,市直有關部門,央屬、省屬在泉單位:
根據(jù)《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fā)<關于加強新時代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委人才〔2023〕2號)、《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fā)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泉人社規(guī)〔2023〕4號,以下簡稱《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精神,決定遴選2024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20個。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在我市注冊登記的企業(yè)、技工院校、職業(yè)院校、行業(yè)協(xié)會、職業(yè)技能培訓機構具備符合條件的領辦人、保障運行條件和立項項目,可申報設立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具體參照《管理規(guī)定》的申報條件。
二、申報名額
按照隸屬關系和管理權限,各縣(市、區(qū))可推薦不超過3個;市直行業(yè)主管部門可推薦不超過2個;央屬、省屬在泉單位自行組織推薦1個。
三、申報材料
各地人社部門、市直行業(yè)主管部門,央屬、省屬在泉單位統(tǒng)一收集后,應報送以下材料:
(1)申請報告(含工作室所依托單位情況、申報工作室職業(yè)(工種)、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現(xiàn)有優(yōu)勢、工作室領辦人簡介、業(yè)績、工作室工作制度、目標與計劃等);
(2)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附件1);
(3)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成員信息表(附件2);
(4)申請單位的法人證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
(5)工作室領辦人及成員的身份證、職業(yè)資格證書或技能等級證書、學歷證書復印件,復印件上應注明“與原件核對無誤”;
(6)工作室領辦人獲獎證書復印件,獲得的國家專利、技術認定、技術創(chuàng)新等證明材料和出版物及有關單位的證明等;
(7)工作室各項配套制度以及場所、設備等工作條件情況說明或照片。
以上材料一式 2 份,統(tǒng)一使用A4 紙整理、裝訂成冊。
四、推薦程序
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和有關工作要求推薦。
(一)各地人社部門、市直有關部門,央屬、省屬在泉單位對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并按照一定程序擇優(yōu)推薦。
(二)市人社局對各地人社部門,市直有關部門,央屬、省屬在泉單位推薦的候選單位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評審,形成推薦名單。推薦名單中涉及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部門及央屬、省屬駐泉單位,根據(jù)《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征求意見表》(附件3)分別征求紀檢、公安等相關部門意見。
(三)征求意見后,形成擬設立的市級工作室名單,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jīng)調(diào)查異議不成立的,會商市財政局后,研究審定評審結果,確定入選名單。
五、工作要求
各地人社部門,市直有關部門,央屬、省屬在泉單位要提高認識,認真做好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的遴選工作,嚴格按照申報條件及分配名額擇優(yōu)推薦,在申報表相應意見欄填寫意見、蓋章,并填寫《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匯總表》(附件4)。相關申報材料應在11月22日前報市人社局職業(yè)能力建設科,電子檔材料報郵箱zjk22198169@163.com。逾期未報的,視為放棄參評資格。
相關表格及《管理規(guī)定》可從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wǎng)站(http://dfjiancai.com/zwgk/zfxxgkzl/zfxxgkml/)瀏覽、下載。
聯(lián) 系 人:張慧敏
聯(lián)系電話:0595-22198169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樓B棟912室
附件:1.泉州市技能大師工作室申報表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泉州市財政局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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