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0113-4007-2024-00066
- 備注/文號:泉人社文〔2024〕122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03
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現將《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推進2024年脫貧人口“1+N”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4〕99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明確任務指標。2024年,全市需完成脫貧人口“1+N”職業技能培訓215人次(任務指標詳見附件1)。
二、及時兌現補貼。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可按照項目制方式開展“1+N”職業技能培訓。脫貧人口培訓期間一次性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在培訓結束后應及時發放;跟蹤培訓后半年內實現就業的,要及時兌現培訓促就業獎補,確保相關補貼發放到位。
三、建立培訓臺賬。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要及時準確掌握本地區脫貧人口“1+N”職業技能培訓進展情況,依托福建省補貼性職業培訓管理平臺,建立脫貧人員培訓臺賬信息,并于每月25日前將脫貧人口培訓信息情況表(附件2)上報市就業人才中心。
四、加強政策宣傳。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要加強政策宣傳引導,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基層平臺等渠道和方式,加強脫貧人口“1+N”職業技能培訓政策宣傳,提升社會影響力和公眾知曉度,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五、其他工作要求。市人社局職建科、就業人才中心將適時對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脫貧人口“1+N”職業技能培訓完成情況進行調度、指導和監管,推動任務落到實處。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人社局要建立季度報送制度,每季度梳理總結脫貧人口“1+N”職業技能培訓完成情況、主要措施、工作亮點、存在困難及下一步打算,于每季度末月25日前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市就業人才中心(郵箱:2633358410@qq.com)。市就業人才中心負責匯總相關材料,及時上報省就業局。
附件:1.2024年度泉州市脫貧人口“1+N”職業技能培訓主要任務指標分解表
3.2024年度泉州市脫貧人員“1+N”職業技能培訓工作進度情況表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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