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QZ00113-4007-2024-00016
- 備注/文號:泉人社文〔2024〕25號
- 發布機構: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2-19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泉州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泉州臺商投資區民生保障局,各大中專院校,各創業孵化基地:
為鼓勵和扶持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創業,根據《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閩人社辦〔2024〕26號)和《泉州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規定》(泉財社〔2019〕318號),今年決定繼續遴選資助一批省市級優秀創業項目。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網上申報
2月20日8:00-4月3日17:00,在泉創業的省內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和省外全日制普通大中專院校(福建生源)在校生以及畢業五年內(畢業時間為2019年1月1日及以后)的全日制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含香港、澳門、臺灣高校畢業生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按照閩人社辦〔2024〕26號文件要求,登錄“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進行網上申報(網址:http://220.160.52.58/,以下簡稱申報平臺)。
二、資格審核
4月26日前,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負責完成申報平臺的項目資格審核,嚴格把關項目資質。如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項目申報人可向項目注冊地縣(市、區)或市人社局進行申訴。
三、項目評審
(一)書面評審。5月24日前,市人社局組織評審專家從市場前景、技術含量、產品創新、經營團隊、發展戰略等方面對創業申報項目進行集中書面評審。
(二)實地考察。6月14日前,由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負責完成實地考察。各地應安排至少2名工作人員,對轄區內入選項目申報資格、辦公(經營)場所、經營資質和營業狀況等進行現場核查并填寫實地考察情況表(可登錄申報平臺下載打印)。考察中如發現與申報情況明顯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同時進行相應項目遞補。
四、確定結果
(一)市級創業項目評審資助。市級創業項目資助依據申報平臺產生的書面評審和實地考察結果,按得分從高到低遴選資助一批優秀創業項目。已獲得往年我市大中專畢業生創業市級資助的不再重復資助。
(二)省級創業項目評審推薦。省級創業項目資助依據申報平臺產生的書面評審和實地考察結果,結合省上年度指標數量,按得分從高到低,從中擇優推薦參加省級創業項目資助現場答辯。已獲得往年省級資助的不再重復推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扶持大中畢業生創業項目為今年省委省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之一,各地務必高度重視,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把握時間節點,確保工作落實。
(二)做好項目申報。各地要廣泛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加大對評審工作和政策措施的宣傳,鼓勵動員創業畢業生積極參與,切實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市級資助項目的網上申報工作。
(三)規范資金使用。創業項目資助資金主要用于創業企業支付員工工資、繳交場地租金、購置原料設備、日常辦公經費等與創業活動有關的支出,不得用于炒股、借貸、個人玩樂等非項目生產經營性支出。各受助單位要建賬核算,從接受補助起3年內,按年度于每年12月15日前向工商注冊所在地縣(市、區)人社部門報送資金使用和項目進展情況。
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聯系人:何麗安,聯系電話:28133660,郵箱:236004158@qq.com。
附件: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省級資助項目申報評審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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