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轉發《福建省職業技能提升工程有關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補貼配套政策方案》,并結合我市實際,明確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補貼對象和補貼標準。該政策7月1日起執行。
根據文件,享受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補貼的人員范圍為:在我市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失業、就業、培訓等實名制登記的城鄉勞動者,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但未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待遇,仍有就業意愿或仍在就業崗位的,年齡不超過60周歲的列入補貼對象。培訓和評價補貼每人分別累計最多享受3次,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得重復享受。
在補貼標準方面,文件明確了職業技能提升補貼、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項目制培訓補貼等內容。
職業技能提升補貼
六類人員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在基礎標準上提高20%。其中,初級工(五級)每人840元;中級工(四級)每人12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1800元;技師(二級)每人2400元;高級技師(一級)每人3600元;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每人600元。
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職業技能培訓補貼標準按職業(工種)分類提高。綜合服務類提高20%:初級工(五級)每人840元;中級工(四級)每人12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1800元;技師(二級)每人2400元;高級技師(一級)每人3600元;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每人600元。生產制造類提高30%:初級工(五級)每人910元;中級工(四級)每人13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1950元;技師(二級)每人2600元;高級技師(一級)每人3900元;專項職業能力證書每人650元。
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
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按中級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級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技師班每人每年7000元、高級技師班每人每年8000元執行。
項目制培訓補貼
參加就業技能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學時25元。參加創業培訓,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的,補貼標準2000元/人。對參加就業技能項目制培訓的脫貧人員,培訓期間給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費(含交通費)補貼500元。培訓促進就業獎補按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培訓單位補貼。(來源:泉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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