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殊芳委員:
《關于進一步優化要素保障增強中小學辦學活力的建議》(20244073號)收悉。由我單位會同市財政局辦理。現將有關情況匯總答復如下: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教師隊伍建設,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不斷提高中小學教育質量。教育、人社、財政三部門默契配合,積極探索建立績效工資分類核定與動態調整機制,規范中小學、中職學校和高校收入分配秩序,推動收入分配政策向一線教師傾斜;深化人事管理體制改革,堅持放管結合,激發學校辦學活力。具體措施有:
一、落實中小學教師待遇保障
近年來,我市積極落實中小學教師待遇。一是印發《泉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教規〔2023〕4號)、《泉州市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等重要文件,在健全教師隊伍激勵機制、完善中小學校長管理機制、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
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二是完善績效工資核定和分配。改革以來,我市多次調整提高市直中小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水平,從最初的年人均1.2萬元,逐步提高至2.35萬元。通過核增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方式,促進收入分配向特殊崗位教師傾斜(班主任、名優教師、超額完成工作量的教師、特殊教育教師等)。三是認真落實長效聯動機制。根據《關于落實市直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工作方案》,落實義務教育教師工資待遇長效聯動機制,每年定期開展公務員工資收入和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收入統計,比較二者工資水平,確保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市直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以2023年為例,市直義務教育教師年平均收入水平為16萬元,市直公務員年平均收入水平為15.91萬元。
二、加大新任教師招聘力度,擴大學校招聘自主權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補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教規〔2022〕3號)精神,我局積極會同教育部門做好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一是核準專項公開招聘教師方案,參與組織全省教師統一招聘考試。每年根據省上關于做好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要求,會同教育、編制部門組織開展公辦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招聘考試。二是擴大學校招聘自主權,充分尊重和發揮學校在教師公開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學校依據核定的編制、崗位數量及崗位結構比例和教育教學需要,提出教師招聘需求和崗位條件,并全程參與考試、考察和擬聘人員確定。對省內本科高校應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應屆優秀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教育部直屬高校公費師范畢業生、福建省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急需緊缺人才到省外招聘引進優秀高校畢業生的,學校可通過專項公開招聘方式確定人選。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您提出的兩點建議非常中肯,也非常切合實際。下一步,我局將會同市財政、教育部門做好以下工作:
關于“進一步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方面,下一步,我局將會同市教育、財政部門根據《泉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進一步激發中小學辦學活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教規〔2023〕4號)、《福建省人事廳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9〕69號)、《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關于泉州市市直中小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方案的通知》(泉政辦〔2009〕201號)等文件要求,在核定的中小學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基礎之上,支持教育部門進行二次分配,綜合考慮學段差異、辦學質量、增量服務、示范引領、缺編情況、公益目標任務等因素,制定完善中小學考核評價辦法和與之掛鉤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分配辦法,差異化核定下屬各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分配辦法和每年核定結果報人社、財政部門備案審核。
關于“進一步推動學校在教師招聘中發揮重要作用”方面,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會同教育部門放權由省級示范學校等具備條件的學校分步分批自主按規定組織公開招聘,按要求備案,并在條件成熟后逐步擴大適點范圍;繼續會同教育、編制等部門,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支持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要素保障增強中小學辦學活力,促進我市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
領導署名:龔時榮
聯 系 人:鄭其全
聯系電話:22112382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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