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關于進一步加強泉州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監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3年“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對部分市屬民辦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繼續教育基地進行“雙隨機”執法檢查,現將檢查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檢查對象及人員
2023年11月10日,在機關黨委的監督下,我局政策法規科從市場主體名錄庫抽取市民辦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和繼續教育基地共8家,即泉州市南方科技職業技術學校、泉州市新云智能汽車維修職業培訓學校、泉州市集英保安職業培訓中心、泉州象形教育職業培訓中心、福建省華南旅游職業培訓學校、泉州新華學校、鯉城區衛生信息中心、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并從執法人員名錄庫中抽取7名執法人員,于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開展現場檢查。
二、檢查方式
通過檢查預告、亮證執法、實地核查、制作筆錄、總結歸檔、結果應用等環節,對“雙隨機”抽查事項進行檢查、監督。
三、總體情況
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接受“雙隨機”檢查的6家民辦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除泉州新華學校、泉州市集英保安職業培訓中心、泉州象形教育職業培訓中心外,其余3家(泉州市南方科技職業技術學校、泉州市新云智能汽車維修職業培訓學校、福建省華南旅游職業培訓學校)均按時參加年檢,按規定時限辦理許可證延續手續,未發現超出業務許可范圍開展培訓工作,不存在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學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情況。鯉城區衛生信息中心、福建省第五建筑工程公司等2家繼續教育基地也正常開展相關工作。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對發現的輕微問題均當場提出整改意見。
四、存在問題
泉州新華學校未按時參加年檢,辦學許可證有效期滿后未辦理延期手續,長期未開展培訓工作,且多次被投訴舉報拖欠預收學費未處理。泉州市集英保安職業培訓中心和泉州象形教育職業培訓中心已不在原辦學許可證上的地址開展培訓工作。
五、處理意見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及《關于進一步加強泉州市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監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已要求以上3所學校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復檢仍不合格的,我局將依法處理。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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